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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又出惠民新政策!按照《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,2019年1月1日起,衡水市域(含各县)城乡居民来我院住院治疗,不需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,即不需再回当地办理转诊手续,住院后只需在我院门诊楼一楼城乡居民医保窗口登记即可。
咨询电话:0318-23366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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