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满足我院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、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、选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、选聘人员基本条件
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。有胜任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。
三、招聘专业、学历、数量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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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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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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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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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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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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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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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医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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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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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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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2.
取得执业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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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9 年 8月 1日及以后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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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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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 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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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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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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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护士执业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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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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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毕业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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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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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(康复、针灸推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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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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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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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 取得规培证书
2.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
3. 本科二批及以上毕业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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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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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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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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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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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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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 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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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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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(全日制统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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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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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 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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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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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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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 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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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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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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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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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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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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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 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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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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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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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 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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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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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
(一)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。
(二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。
(三)受到过党纪、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 “不合格 ”的人员。
(四)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或条件的人员。
(五)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五、选聘专业、学历
(一)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,年龄 35周岁以内 (1984年 8月 1日及以后出生 )。
(二)全日制本科医学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,年龄 45周岁以内( 1974年 8月 1日及以后出生)。
六、报名
应聘人员现场报名,填写报名表,并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个人纸质简历 1份( A4纸打印)。
(二)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规培证书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。
(三)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,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。
(四)近期同版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 4张,考试服务费 55元。
(五)地点: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室。
(六)时间: 2019年 8月 5日至 8月 10日 上午: 8:30--11:30 下午: 2:30--5:30
七、待遇
应聘人员录用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,桃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,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。
联系电话: 0318―2316645
医院地址:衡水市胜利西路 1638号
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
2019 年 8月 3日